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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浏览完整幢别墅后,酒也刚好喝完,我们返程并没有按原路返回,而是抄着暗道直奔客厅去。
当我们重新回到客厅,一切俨然跟我们刚进来时变了大样,沙发家具陈设什么的都撤了,眼光所到之处,都是些乱七八糟还没安放的桌子箱子鲜花饰品什么的,但在一个角落间,我看到了那张在拍卖会上拍下的椅子,正被很好的保护着。
这时外面列队进来了一群人,一个或者两个三个分别小心翼翼地抬着大大小小木箱子进来,里面严严实实装着什么不知道,有一个像是负责人模样的人拿着一本夹着几张纸的文件夹走到他面前请他签字,他看了看纸里的内容签了下去。
“这里晚上会有个观赏会,今晚你们都留下吧?”
夏斯特答应了。我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的衣服望着他:“你确定?”
“这个好办。”他说完微笑地看向女孩。
女孩领悟地点点头,接着走出客厅,很快就又进来。
“出去等。”她说
我们出来后,天空只有一点余晖,别墅外的照明灯和小道上的路灯也已全部打亮。
他插进后裤袋的双手只露出拇指在外,站定在门口眺望着与别墅只有一河之隔的自然景区,白天绿油油、生机勃勃的感觉已经消失匿迹,变成了一块参差不齐的黑影。
“那里面晚上可有很多小东西。”他突然说道。
“什么东西?”我问。
“会吃人的蛇,专吃人器官的大蜥蜴,还有爱喝人脑汁的猫头鹰。”他语重心长地说。
“这可是大东西了。”女孩貌似对他这胡诌的话很感兴趣,马上回应道。
“哦,是我口误啦。”他突然语气又变得轻快起来。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我望着他,我发觉自己好像对他有点感兴趣了。
突然在我们右方射来了一束光线,是一辆黑色的面包车,正向别墅门口缓缓驶来。
“来了!”他激动地说,接着走到面包车侧面拉开车门,里面只有一组衣架,衣架挂着五套宴会西服套装和一件晚礼服和十几条样式各异的领带、前胸袋手帕和胸针,五个鞋盒整齐地放在一角。
“你先挑!”他对我说。
五套西装有四种颜色——黑色占有两套,酒红色深蓝色各一套,还有一套白色的。
我拿了套深蓝色的,感觉不太驾驭得住,又换了其中一套黑色的,还是黑色适合我,内敛精干。他则果断地拿了那套显眼的酒红色,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大红大紫。
我和他从别墅的衣帽间里换完衣服出来时,已经七点一刻了,我们走到客厅,叫上已经换好衣服、且正在等我们换完衣服的女孩一起去厨房吃晚餐。
这时的客厅也已经全部布置完成——吊灯,鲜花,蜡烛;一件件用透明玻璃保护起来的艺术品,当然不乏还有那张椅子;一块块精美可口的甜点整齐排列在一张长方型餐桌上,放在吧台旁的一张长方型餐桌上放着的则是一只只空香槟杯,还有一瓶30升的黑桃a香槟,往后排下去的则是一些高档洋酒——马爹利、人头马、芝华士……
他率先走出早已空无一人的客厅,我紧跟其后,但感觉身后的女孩没跟上来,于是我转身看去,发现女孩正站定着看着我,神情似乎是在确定一个已经认识很久的人。
走了一半我才发现我们原来没往厨房的方向走去,而是来到一间他说是仅招待贵宾用的“小餐厅”,餐厅里有一道美式大屏风,屏风里是一张长方形餐桌,屏风外是供人吃饱饭休息的沙发。
“你的那些收藏品放在那没人看,不怕被盗?”我问坐在餐桌中央的他。
“盗?”他朝女孩笑了笑,女孩也毫不客气地回了笑,他们俩的这个笑让我觉得我问的这个问题很弱智。
“如果真能被盗才更好,这样我倒也可以轻松点。”他苦笑着把这话说完。
我理解他这么说的原因——人一旦能轻易拥有某样东西久了后,就会毫不知耻的怀念两袖清风的时候。但后面我发现是我理解错了。
“对我来说,那些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罢了。”他语气很轻浮,说话时两只拿着刀叉的手还不忘切割着盘里的全熟牛排。
那你干吗还要买?我心想着这么回他,但过了过脑子后又觉得跟我第一个问题一样很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