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卧室里的尸体(第3页)
他应该是半夜潜入出租屋,但没想到原主醒着,随即用随身携带的锤子砸向原主。
但可能是第一次sharen,也可能是害怕原主的叫声引起注意
凶手起了杀心,下了死手,用锤子敲碎了原主的后脑勺。
——这或许是宋末到来的契机。
但原主倒下之前,用尽了全身力气,把一根毛笔扎进了王大志的脖颈。
然后,原主死了,王大志躺在地上,发出“赫赫赫”的气音,一点一点看着他的血液流干。
他应该没想到,原主一个姑娘力气这么大,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反杀。
……
王大志外貌没什么特殊记忆点,最普通的大众脸,皮肤偏黑,嘴唇发白。
怒睁的眼睛已经浑浊,脸上还残留着几分不可置信。
尸体上半身穿着件发黄的汗衫,下半身的短裤压根盖不住已经发福的肚皮。
两只人字拖一只堪堪挂在脚上,另外一只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只看外形,完全就是棋牌室里会出现的经典形象:
中年发福,手里有点小钱,喜欢抓着保温杯,对着牌友吞云吐雾,对着租户吹牛打屁。
但此刻,他的脖颈处正正插着一只中空的毛笔管,喷溅的鲜血几乎染红了整个卧室地板。
大部分血液已经干涸,泅在地毯上,带出一片令人不安的暗红,让人想起了猪血糕。
尸体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开始浮现小面积尸斑。
宋末陷入沉思:
——现在是夏天,再过最多六小时,尸臭味就会穿透出租屋薄薄的门板。
到时候,就像某些刑侦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合租室友因为异味报警,上门警察误打误撞,发现一具尸体,以及满地的鲜血。
哦,还有个脑袋破了洞,流了至少一大桶血还活着的“凶手”。
报警?
宋末要怎么解释自己现在活死人的状态?
谁知道平行时空会不会有什么狂热科学家,热衷解剖什么的。
逃跑?
她现在没有原身的记忆,可以说,面对的几乎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