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尸现(第6页)
在小关眼中,李百灵此女古怪之多,实有层出不穷之势。
而且,往往一些平凡而又正常之事,到了她手中,居然会发生质或量的变化。因此,单纯的会变成复杂,复杂的会更复杂。
反过来说也是一样,复杂头痛之事,到了李百灵脑子或嘴巴里,忽然就变得有如初生婴儿那么单纯甚至可爱。
小关自是不至于无聊得乱发感慨。
他这刻手中拿着一封信,是李百灵给他的。
这封信可弄得他昏头转向!
因为第一点,既然两个人同行同食同宿,有什么话当面一说不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弄到用书信传递消息这么复杂?
第二点,这封信封面上没有字。
不要紧,横竖是她亲手递交的,当然不会弄错对象。可是拆开之后,这信笺上也只字俱无,这就不可等闲视之了。
换言之,一封信这么单纯的事,突然变成十分复杂古怪。
她为什么给人家一封空白的信?
她平日面皮很厚得可以,连身为男人的小关,有时也觉得不大好意思说的话,她都敢说。
然而,如今这封信,她何须借助笔墨?
既然要用笔墨,何以笺上全无字迹?
若是平时,小关把信笺一把揉成一团,丢到水沟里算了,但现在不同,她给他这封信之后,韶然走了。
临走前嘱他到时要打接应。
她走的时候是亥时,已是天乌地黑时分。而现在是子丑之交,夜色更黑更浓。
这时候她还未回来,而他却像傻瓜一样,拿着那张空白信笺,足足看了两个时辰四个钟头,可怜的是还看不出丝毫道理来。
小关心里一急,不由得脏话大减价推出,嘟嘟喃喃骂不住口,但老实说,他心里可真焦虑忧急之极。
他本来以为知道李百灵去什么地方。
直到他拆阅那信,横看竖看都找不到一个字,便突然发现实际上并不知道李百灵到何处去了。
那是因为李百灵走前只告诉他说,她要到一个很神秘的地方,赴一个很神秘的约会。
由于现在他们都换了装束,李百灵扮成富家公子,小关则青衣小帽,扮成随从家仆。
所以,李百灵当时向他眨眨眼睛,小关也就装出很老江湖,很明白事理地点头作会意状。
如果李百灵只去一阵就回来,以小关此人脾性,的确不至于胡思乱想,不管是男女关系也好,凶杀危险也好,他都不会多想的。
但是,李百灵又曾留下一句话,她说:“如果我太晚没有回来,你拆信看看,给我打个接应。”
什么时间才算太晚?
亥时即是现在的晚上九时至十一时。
除了大都市内有醇酒美人的销金窟,或是一掷千金的大赌场等地方,仍然热闹如白天之外,普通人家,亥时未到大部份都就寝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