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2页)
尼方抵讳,而夫于隔窗闻妻声,遂云:“我在此。”
妻决户出夫,则其头已髡矣。
妻兀尼,夫堑谢,又曰:“此吾自取耳,吾归长髡,慎勿为人言。”
时其子商于外,其妇怪姑氏食倍于常。又数闻人语音,乃凿壁窥视,正见姑与一僧同坐。
忿恚,具白其子,其子大怒,取刀入室,抚两人首,其一僧也,即奋刃断僧首。
母觉而止之,不及,乃告以为僧之由。
子不信,捡其首乃大恸,邻保执赴官,论其子弑父固出不知,然母奸不应子杀,遂坐死,尼亦徒刑。
——————————————————————————–江西尼
宋咸淳间,一人寓江西,招一尼教其女刺绣。
女忽娠,父母究问,女曰:“尼也。”
父母怪之,女曰:“尼与我同寝,常言夫妇咸恒事,时偶动心。尼曰:‘妾有二形,逢阳则女,逢阴则男。’揣之,果然男子也。遂数与合,因而有娠。”
父母闻于官,尼服验之无状,至于宪司。
时翁丹山作宪,亦莫能明。
申之如其说,验之,果然。遂处死。(故阴阳分而成配合,夫妇别而有唱随。)
——————————————————————————–女僧嫁人
饶州有女僧,从士人张生者,乡士戴宗吉为诗赠之,诗曰:短发蓬松绿未匀,袈裟脱却着红裙;
如今稼与张先去,羸得僧敲月下门。
闻者痛快。张先字子野,尝赴一尼私约,其老尼性严,每卧于池岛中一小阁上,俟夜深人静,其尼潜上梯,俾子野登楼相逼临,令子野不胜惓惓,作一《丛花词》以道其怀,曰:
伤高怀远几时穷,无物似情浓。
离愁正引千丝乱,更南北、飞絮濛濛。
归骑渐遥,征尘不断,何处认郎踪。
双鸳池沼水溶溶,南北少桥通。
横观画阁黄昏后,又还是、新月朦胧。